当前位置: 首页 > 服务中心 > 电子交易指南 > 业务规则

摩根基金电子直销渠道“目标投”业务规则

发布于: 2023-05-24   10:47:00 来源: 摩根资产管理 字号: A-    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客户投资体验,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通“目标投”业务,特制定此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章 业务概述

第四条、本公司目标投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本公司基于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为投资者提供的系列增值服务,包括:

1. 优选基金服务:本公司投资顾问定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基金特点筛选基金产品(暂不包含香港互认基金派息类份额产品)并纳入目标投服务。

2. 0费率购基服务:投资者通过目标投页面签约基金定投业务,将自动享有“优惠购”权益,即享受0费率优惠,具体业务规则可参见《摩根基金电子直销渠道“优惠购”业务规则》。

3. 收益达标提醒服务:投资者设置目标投计划时可以自定义止盈提醒收益率,该笔目标投累计收益率超过投资者设定收益率时,投资者将收到收益达标提醒(以下简称“止盈提醒”),并可自行决定止盈或继续持仓。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五条、 目标投业务入选基金会根据投资顾问观点进行不定期调整,对于入选目标投的基金产品,投资者进行定投签约可享0费率优惠;对于已调出目标投推荐的产品,投资者已签约的目标投计划后续发起申购扣款仍享0费率优惠;对于已调出目标投推荐的产品,本公司不会代替投资者进行持仓调整,投资者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继续持有或赎回相关产品。

第六条、 目标投0费率优惠仅限目标投签约页面享有,目前暂仅开通“摩根基金助手”小程序渠道,其他渠道的开通以相关公告为准。

第七条、投资者可以同时签约多个目标投计划。同一扣款日,多个目标投计划扣款并行随机处理,不分先后顺序,每笔定投均以实际扣款结果为准。目标投计划暂仅支持银行卡支付方式,具体支持银行以界面展示为准。目标投扣款失败及顺延规则参见《摩根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电子交易协议》

第八条、 目标投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具体规则可参见《摩根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电子交易协议》

第九条、投资者可手动暂停或终止目标投计划。如暂停目标投计划,系统将暂停发起后续的定投申请,但止盈提醒服务将继续执行;如果投资者终止目标投计划,该笔目标投会进入历史定投范围,止盈提醒服务仍将继续执行。

若投资者指定的定投基金在目标投计划存续期间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时,系统会自动终止此定投基金的所有目标投计划。

第十条、处于正常状态的目标投签约支持修改该笔签约的计划名称、定投金额、定投周期,暂不支持扣款账户及目标收益率的修改。暂停状态的目标投签约可以恢复为正常状态,终止状态的目标投签约不支持改为其他状态。

第十一条、目标投止盈提醒功能每次开启仅提醒一次,对于已成功触发的止盈提醒,投资者可在该笔目标投详情页面再次开启,即可再次设置提醒;对于尚未触发的止盈提醒,投资者可在该笔目标投详情页面手动关闭。止盈提醒的发送方式和要求如下:

第十二条、目标投收益率计算规则:

目标投累计收益= ∑(最新累计净值-买入日累计净值)×每期确认份额

目标投累计收益率= 目标投累计收益/累计投资金额×100%

其中,香港互认基金由于没有累计净值,则采用单位净值计算投资收益;累计投资金额为该笔目标投累计申请金额的累加;

目标投签约后的自动投资期间,如果投资者主动申购或赎回目标投基金,导致目标该基金实际保有份额与该笔目标投计划累计投资份额不同,将造成目标投累计收益率与投资者投资该基金的实际收益率不同,但并不影响目标投收益率计算及提醒服务,请投资者以该基金实际持仓及收益为准。

如果投资者赎回该基金份额导致实际持有份额低于目标投累计投资份额,应以实际持仓的持仓收益为准,目标投累计收益率及收益金额仅供参考。如果投资者赎回该基金份额导致余额为0,则该目标投收益达标提醒自动失效。

第四章 风险提示

第十三条、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第十四条、目标投服务内容如因公司经营策略、外部市场因素或其他不可抗力进行调整的,本公司有权提前公告,并调整或终止相关增值服务。

目标投基金产品的定投发起及扣款结果受到基金交易状态、最低申购金额限制等因素影响,具体规则参见《摩根基金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电子交易协议》。提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最新公告,并注意该业务办理失败的风险。

第十五条、目标投基金的收益计算不考虑基金交易费用,投资者的实际所得可能低于设定的目标。超过目标收益后,系统将在下一交易日发起止盈提醒。由于定投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和赎回费支出等原因,可能导致实际收益率低于目标收益率,极端情况下(比如定投买入后7日内达到目标收益率,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将收取较高的短期赎回费),依据目标投止盈提醒进行赎回可能出现亏损。由于系统故障、网络通信故障等原因可能无法及时获取相关参数,进而可能导致目标收益率计算误差。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应以产品实际收益为准。

第十六条、投资者建立的目标投计划在终止前,一切操作均由系统按投资者设定规则自动执行。目标投定投申购申请不能撤销,如投资者在达到目标收益前,通过目标投计划详情页面手动终止目标投后无法恢复。

第十七条、目标投止盈提醒仅作为增值服务,并不会进行自动执行止盈/止损操作,请投资者根据风险偏好、资金情况等自身因素,审慎建立目标投计划,密切关注目标投计划的投资情况,并自主决定目标投计划的终止时间。

第十八条、因下列情况导致目标投业务无法进行的,本公司可以免责:

(1) 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战争、火灾、地震、水灾、网络故障、系统故障、互联网通信故障、电力故障、病毒、木马、恶意程序攻击、政府行为等不能合理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及技术风险等;

(2) 因本公司、银行、支付机构、其他第三方等系统停机维护或升级或其他原因;

(3)投资者的电脑软件、系统、硬件和通信线路、供电线路出现故障;

(4)其他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

第十九条、如因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更新或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导致目标投计划中对应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高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 则自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更新之日或该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之日起,投资者后续的目标投计划将由于不满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扣款失败,连续发生五次扣款失败的,投资者设立的相关目标投计划自动终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保留本规则的解释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则做出修改。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browser-warning.png
system-warnin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