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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基金电子直销渠道“优惠购”业务规则

发布于: 2023-05-24   10:45:00 来源: 摩根资产管理 字号: A-    A+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客户投资体验,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通“优惠购”业务,特制定此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

第三条、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章 业务概述

第四条、本公司优惠购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认购、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指定目标基金时,系统自动申购摩根天添盈货币市场基金E类份额(基金代码:000857,以下简称“现金宝”),当日再将现金宝份额通过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的方式转购目标基金。

第五条 业务开通范围:

1.开通渠道:暂仅支持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手机移动端交易渠道。

2.适用投资者范围:本业务暂仅对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手机移动端进行交易且持有“优惠购”相关权益券的投资者、以及通过目标投页面进行目标投产品定期定额投资的投资者开放

3.适用的支付方式:本业务仅支持能够在线扣款申购现金宝的支付渠道;通过汇款方式购买现金宝的支付渠道(如大额支付、款项自划等)以及不支持申购现金宝的支付方式暂不开通。

4.适用的基金:本业务仅支持购买与现金宝开通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的基金,具体以实际业务规则为准。

第六条 本业务中所涉及到的认购、申购、转换和赎回的基金净值以实际交易发生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

第三章 业务规则

第七条 交易受理

1.投资者在本公司基金直销平台通过在线支付方式发起本业务的基金认/申购申请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请时,即视为投资者授权本公司为投资者申请申购现金宝,并于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业务交易申请,将现金宝转购目标基金。

2.投资者在目标基金份额公开发售后并在有效的认购业务受理期间,方可申请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

第八条 交易确认与撤销

1.投资者通过本业务购买目标基金,业务申请当日发起购买申请,确认时间参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2.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赎回申请失败,则后续“转认/申购”申请不会被发起。若“赎回转认/申购”对应的认/申购申请失败,则赎回资金在认/申购申请确认失败当日以现金宝份额形式退还至客户账户。

3.若认购的基金募集失败,则“赎回转认购”的赎回资金将以现金宝份额形式退还至客户账户。

4.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以通过移动端交易渠道在业务申请日15:00之前对当日提交的交易提交撤销申请,除非相关基金另有规定。撤销申请后提交成功后,客户资金将以现金宝份额形式退还至客户账户。

第九条 交易费率

如无另行公告,投资者通过本业务购买基金的费率等同于实际业务申请日现金宝份额转换或赎回转认/申购至目标基金的计费方式。

第十条 交易结果查询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手机移动端交易渠道查询交易申请受理结果等信息。投资者可于T+2个工作日及之后查询交易申请确认结果,但目标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章 风险提示

第十一条 鉴于认/申购扣款效率受资金结算机构、通信线路等因素的影响,如系统在日终处理前未收到资金结算机构的扣款结果反馈,我司则将该笔交易当作无效处理,即交易申请失败;若资金结算机构在系统日终处理后反馈扣款成功,我司将做退款处理。

第十二条 使用优惠购认/申购目标基金,单笔申请金额超过现金宝最新公告规定的申购限额时,本公司有权拒绝该笔交易申请。若在使用本业务中,现金宝出现基金合同终止、变更或其他情形导致业务无法继续执行时,或者本公司因其他原因认为需要终止优惠购业务时,本公司有权终止本业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则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之补充,与以上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及时的修订。

第十五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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